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行政各部门、各院系:
5月16日至17日,省级文明校园预验收专家组一行四人,对我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进行了预验收和全面检查指导。
在反馈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处长许文学及3位专家既肯定了我校创建工作长期坚持、基础扎实、领导重视、人心凝聚、措施有力、宣传到位、经费保障、特色明显等方面的显著成效,也指出了思想认识、执行力、工作作风、档案材料、环境卫生(包括学生公寓、餐厅、教室、厕所、办公场所、图书馆、实验室)、车辆停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
针对专家组的反馈意见,5月21日,院党委书记、创建省级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高延龙主持召开了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认真研究了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院创建办梳理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提出以下九个方面的整改意见,请各部门、各院系认真组织整改。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顶层设计。
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重要性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提升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人人参与,增强信心,变压力为动力,做好整改,以实际行动和显著成效,迎接正式验收。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坚持记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
二、要切实提高各部门、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执行力。
各部门、各院系和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学校创建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注重细节,查漏补缺,任务责任到人。负责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联系师生,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各院系、各工作组负责)。
三、要加强考核工作和督查工作。
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加强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平时和定期督查相结合,强化对工作任务完成的督查(组织部、纪检委、机关总支负责)。
四、加强学生文明素质教育,扎实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学工部、团委负责,各院系配合)。
五、印发关于校园内横幅、标语悬挂和展板摆放的管理规定(宣传部负责)。
六、完善规范材料,按标准化建立健全创建档案。
1、补全补齐短缺材料(创建办、材料组负责,各部门、各院系配合完成)。
2、完善规范材料,按标准化立卷建档(创建办、材料组负责)。
3、建立特色档案。主要包括:参与榆林市的创文成果档案、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档案、陕北文化育人传承创新成果档案、本科教学评估档案、平安校园创建档案、校园文化图片档案等(创建办、材料组负责,相关部门、院系配合完成)。
4、相关部门、院系(部)建立二级创建档案。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思政部、教科部等部门、院系要建立健全二级创建档案。
七、做好环境秩序卫生整改工作。
1、规范车辆停放。重点解决治理东大门、励志大道、学生公寓区等场所车辆乱停放现象(保卫处负责)。
2、环境卫生整改。重点:道路、待开发地段、原施工地段、公共场所、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门前、绿化地带、广告栏等环境卫生治理(后勤与基建处、润泽公司负责)。
3、实验室卫生整改(国资处负责)。
4、扎实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做好教室卫生整改。包括教室文化、制度上墙、室内卫生、桌面清洁、开关配置、卫生洁具存放、窗户卫生及维修、厕所卫生、院系办公室卫生等(教务处负责,国资处、后基处、润泽公司、院系配合)。
5、图书馆卫生整改(图书馆负责,后基处、润泽公司配合)。
6、办公场所卫生整改。
(1)扎实开展“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党政办负责)。
(2)党政办、组织部、机关总支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各部门办公室、楼道、厕所卫生。
(3)各院系(部)负责本院系(部)办公室文化及卫生(教务处、后基处、润泽公司配合)。
7、学生公寓卫生整改(学生处、润泽公司负责,院系配合)。
8、学生餐厅卫生整改(润泽公司负责)。
要求:有关部门和环境卫生组,要建立卫生检查通报制度,表扬先进,批评督促后进。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要求,提高学生参与创建的自觉性,要求学生从小事做起。要切实树立现场是关键、细节定成败的创建意识。要动员师生参加打扫卫生活动。卫生死角要重点解决,统一要求。教室、公寓、餐厅等场所要强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好师生座谈、培训和测试工作。
1、创建办要尽快编印并发放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宣传知识手册。
2、人事处要组织好教师参加创建座谈会和创建知识测试工作。
3、学生处要组织好学生参加创建座谈会和知识测试工作。
九、组织落实思政理论课听课工作(思政部负责,教务处配合)。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