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学历继续教育优秀
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优良以上。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念和积极的劳动观念,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部)、教学单位建立评委会,评委会由学院(部)、教学单位负责人、任课教师、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
2.在个人自我鉴定的基础上,先由班级推荐,再经评委会评定,由各学院(部)、教学单位签章后报继续教育教学科审核、院领导批准;
3.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每届组织一次,名额控制在当届毕业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
4.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予以表彰,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的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